节奏化的自然


  书法的形式来源于自然的意象。“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汉蔡邕《九势》)自然界中最简单的两条线:一(阴)、一(阳)早在《周易》时代,人们就赋予了它们以“刚”、“柔”特殊的生命力。“上”、“下”那是地平线上下生生不已的自然之物的宇宙概括。可见简单的线条,都是人类生命意识的迹化。
  书法作为艺术,象征、暗示着宇宙的本质,因而在最早的书法艺术文献中,总是将自然界中一些富于动态的事物来比拟。蔡邕的《笔论》:
  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孙过庭在《书谱》中说:观乎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若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
  这些书法艺术家,几乎使用了他们所能观察到的一切自然物的运动形态,来与书法中的那些宛转反复的线条进行比拟,这说明了自然生命的形态、运动的本质最终都归结于、凝缩于、抽象化于那些隶书、草书、行书的线条中。
  所以,宗白华认为,“中国的书法,是节奏化的自然,表达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宗白华《中国诗画中所表现的空间意识》,《美学散步》83页)中国书法里的字,已不仅是表达概念的符号和工具,而是一个表现生命的结构和动作的单位。中国书法通过笔、墨、结构和章法,表现艺术家对宇宙及人生的理解。
  线条的生命感,原本是线条自身固有的特性。因为它是人生命意识的一种抽象物,任何形态的线条(或直或曲),都积淀着人的某些意识和情感。笔势所含有的完整的生命,体现于种种的线条和笔法中,表达心中的韵律,所绘出的是心灵所直接领悟的物态天趣,造化与心灵的凝合。
  这样一种“同自然之妙有”的空间,又是一个艺术上纯粹的空间,它由充斥宇宙万物全力所暗示或者说所组成。笔画线条之间,存在着力的纯粹关系,平衡、倾斜、夹持、扶助、打击、架抬、依靠等。然而这些关系又是不可估量的心理关系,生活中的一切体味、感叹,乃至心灵深处最微妙的颤动,都有可能通过敏感的艺术家气质的手指而贯注于柔软的笔毫间,流泻于洁白的绢纸上,而这些精妙的心灵的痕迹,又在后人“如见其人挥运之时”的想象中,获得新的生命。
  人的生命过程本质上是一种时间过程,也最纯粹地表现在书法艺术创作的过程中。只有这样一种艺术中最抽象、最单纯的形式,其宛转翻复、充满了生命的动感的线条,才有可能如此简捷、深刻、富于想象力地体现着人的生命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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