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之所以为法,当然要讲法。书法史上也经历了从法中之法到法外之法,再到无法之法的发展过程。书法发展到唐代,达到了“尚法”的顶峰。在禅宗的影响下,宋代“尚意”之风大兴,“无法之法”也就是对“尚法”权威的否定。
宋代讲求“无法之法”的代表人物是黄庭坚。在黄庭坚看来,书法创作本是兴之所至、一任天机的,用不着恪守什么技法不可,这是禅宗的实质;正如禅家参禅一样,虽各异其词。都如向自然本性中求,而真能向本性自然中求墨韵者,又处于“言语道断”,非语言所能尽其意的尴尬境界之中。
这种澄净虚空的要求,到黄庭坚那里即成了“心不知手,手不知心”,心手合一的境界。黄曾非常自负地说:老夫作书,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缘,如蚊纳聚散,来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 (《书家弟幼安作草书》)
黄称赞东坡的画是“笔与心机,释冰为水”,达到一片化机的地步,是心手合一的典型,山谷主张真正善书者必须达到这种不择纸笔,不择时地,不计工拙,不管人之品藻的境地,这便是真正的心手合一。
所以“无法之法”并不是没有法,黄庭坚他也最讲技法的锻炼。学书时,要知“法”,不知法则无以学;下笔之际,要忘“法”不忘法则无以书。若一味地考虑技巧,则自我失于技巧;一味规摹古人,则自我失于古人。书法家不是不用技巧,而是活用技巧,“无法之法”正是技巧的活用之法。
清代张照在《天瓶斋书画题跋》中说:书着意则滞,放意则滑。其神理超妙、浑然天成者,落笔之际,诚所谓不居内、外、及中间也。
“着意”与“放意”都是对“法”的执著,只有在“意”与“法”之间,不居“内、外、及中间”才真正是“无法之法”。这是佛家所讲的“中道”观。得此“中道”者,熟谙技法的书法家可臻于“游刃有余”的境地,在创作过程中信笔挥洒而莫不中节。“无法之法”是意与法高度合一的法,也是书法之为书法艺术的“法”。
明代董其昌说:书家妙在能合,神在能离。(《画禅室随笔》)
“妙在能合”即是禅宗所讲的“不为法脱”,“神在能离”即禅宗所谓“不为法缚”。“非入三昧者,殆不能办此。”在这里,书道与禅道,书法与掸法取得了相通之处。入“三昧”之境,得“无法之法”的妙道,成了书法家与禅僧们毕生追求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