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与法的创觉者及奉行
第一节 法
文义法从佛法流行人间说,佛陀与僧伽是比法更具体的,更切实的。但佛陀是法的创觉者,僧伽是奉行佛法的大众,这都是法的实证者,不能离法而存在,所以法是佛法的重心所在。那未,法是什么?在圣典中,法字使用的范围很广,如把不同的内容,条理而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类:一、文义法;二、意境法;三、依归法。
释尊说法,重在声名句文的语言,书写的文字,以后才发达使用起来。这语言与文字,可以合为一类。因为语文,虽有音声与形色的差别,而同是表诠法义的符号,可以传达人类(一分众生也有)的思想与情感。如手指的指月,虽不能直接的表达法体,却能间接的表示他,使我们因指而得月。由于语言文字及所含的意义,能表达佛法,所以也就称语文为法,但这惟限于表诠佛法的。如佛灭初夏,王舍城的五百结集,就称为‘集法藏’。然此能诠的语文法,有广狭二类:一、凡是表诠佛法的语文,都可称为法,这是一般的。二、因佛法有教授与教诫二类,在教化的传布中,佛法就自然地演化为法与毗奈耶二类。等到结集时,结集者就结集为法藏与毗奈耶藏。这与毗奈耶相对的法藏,就局限于经藏了。
意境法 “成唯识论”说:‘法谓轨持’;轨持的意义是:‘轨生他解,任持自性,。这是说:凡有他特有的性相,能引发一定的认识,就名为法,这是心识所知的境界。在这意境法中,也有两类:一、‘别法处’:佛约六根引发六识而取境来说,所知境也分为六。其中,前五识所觉了分别的,是色、声、香、味、触。意识所了知的,是受、想、行三者,称为法。受是感情的,想是认识的,行是意志的,这三者是意识内省所知的心态,是内心活动的方式。这只有意识才能明了分别,是意识所不共了别的,所以名为别法,二、’一切法’:意识,不但了知受、想、行——别法,眼等所知的一切,也都是意识所能了知的。这所知的——就是能知也可以成为所知的一切,都是意识所了知的,都是轨生他解,任持自性的,所以一切都是法,泛称为‘一切法’。
依归法 法,是学佛者所依归的。不离文义法,又不著在文义法,因为这是佛法的遗痕,古人的糟粕。也不可落在意境法,因为这是一切的一切,善恶、邪正都是法,不能显出佛法的真义何在。学者所依归的,可分为三类:一、真谛法;二、中道法;三、解脱法。其中根本又中心的,是中道的德行,是善。释尊说:‘正见是法,乃至正定是法’(杂含卷二八·七八二经)。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勤、正念、正定——八正道,为中道法的主要内容。当释尊初转法轮时,一开口就说:“一者,心著欲境不能离,是非解脱之因。二者,不正思惟,自苦其身而求出离,永无解脱。离此二边,乃为中道’(中含释中禅室尊经)。这中道,就是八正道。到释尊入灭的时候,又对阿难说:‘自依止,法依止,莫异依止’(长含游行经)。意思说:弟子们应自己去依法而行。所依的法,经上接着说:‘依四念处行’;四念处就是八正道中正念的内容,这可见法是中道的德行了。法既然是道德的善行,那不善的就称为非法。释尊常说的“筏喻经”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正是这个意思。中道——正道的德行,为什么称为法?法的定义是轨持,轨是轨律、轨范,持是不变、不失;不变的轨律,即是常道。八正道,不但合乎道德的常道,而且就是‘古仙人之道’,有永久性、普遍性,是向上、向解脱的德行的常道。这不妨再看得远些:在印度古代文明的吠陀中,‘利陀’一词,泛指一切的轨律。到后来,轨律的思想分化了,凡是良善的俗习,道德的行为,具体或抽象的轨律,改称为达磨——法,而利陀却被专用在事相的仪式上。佛世前后,婆罗门教制成‘法经’,又有许多综合的‘法论’,都论到四姓的义务,社会的法规,日常生活的规定。印度人心目中的达磨,除了真理以外,本注重合理的行为。如传说中轮王的正法化世,也就是德化的政治。释尊所说的法,内容自然更精确、更深广,但根本的精神,仍在中道的德行。中道的德行,是达磨的第一义。
中道行,是身心的躬行实践,是向上的正行。在向上的善行中,有正确的知见,有到达的目的。向上向解脱的正行,到达无上究竟的实现;这实现的究竟目的一一解脱,也称为法,经中称他为无上法,究竟法,也称为胜义法。如“俱舍论”(卷一)说:‘若胜义法,唯是涅盘’。这是触证的解脱法,如从火宅中出来,享受大自然的清凉,所以说如‘露地而坐’。释尊初成佛时的受用法乐,就是现证解脱法的榜样。说到正确的知见,这不但正知现象的此间,所达到的彼岸,也知道从此到彼的中道。这不但认识而已,是知道他确实如此,知道这是不变的真理。简单说,这就是四真谛法:‘苦真实是苦,集真实是集,灭真实是灭,道真实是道’,这四谛——三谛等——也称为法:如初见真谛,经上称为‘知法人法’;‘不见于我,但见于法’;‘于法无畏’。能见真谛的智慧,称为‘得净法眼’。释尊的‘初转法轮’,就是开示四谛法。这三类依归法中,正知解脱、中道,与变动苦迫的世间,是真实;中道是善行;触证的解脱是净妙。真实、善行、净妙,贯彻在中道的德行中。八正道的最初是正见,正见能觉了真谛法。知是行的触角,是行的一端,在正行中,知才能深刻而充实。离了中道的正行,没有正知,所以佛法的正见真谛,近于哲学而与世间的哲学不同。同时,八正道的最后是正定,是寂然不动而体证解脱的。这正定的体证解脱,从中道的德行中来,所以近于宗教的神秘经验,而与神教者的定境、幻境不同。也就因此,中道行者有崇高的理智,有无上解脱的自由,虽说是道德的善,也与世间的道德不同。中道统一了真谛与解脱,显出释尊正觉的达磨的全貌。
第二节 佛法的创觉者一一佛
觉苦觉乐觉中道佛法的创说者释迦牟尼佛,是中印度迦毗罗国王子。少年时代,享受人间的五欲。二十九岁的春天,忽然不顾社稷与家庭,逾城出家去了。从此过着谨严淡泊的生活,一直到八十岁。释尊的所以出家,依“中阿含”“柔软经”说:释尊到野外去游散)顺便看看田间的农人,看了农作的情形,不觉引起无限的感慨。不忍贫农的饥渴劳瘠,又不得不继续工作;不忍众生的自相残杀;不忍老死的逼迫。这种‘世问大苦’的感觉,是深切的经验,是将自己的痛苦与众生的痛苦打成一片,见众生的痛苦而想到自己的痛苦。释尊经此感动,不满传统的宗教——婆罗门教与政治。自悯悯人,于是不忍再受王宫的福乐,为了探发解脱自我与众生苦迫的大道,决意摆脱一切去出家。出家,是勘破家庭私欲占有制的染著,难舍能舍,难忍能忍,解放自我为世界的新人。众生这样的愚昧,五浊恶世的人间又这样的黑暗!浮沈世海的人类,为世间的尘欲所累,早已随波逐浪,自救不了。那不妨从黑漆缴绕的人间——传统的社会中解放出来,热肠而冷眼的去透视人间。锻炼自己,作得主,站得稳,养成为世为人的力量。所以释尊说:‘为家忘一人,为村忘一家,为国忘一村,为身忘世间’(增含力品)。这‘为身忘世’,不是逃避现实,是忘却我所有的世间,勘破自我。不从自我的立场看世间,才能真正的理解世间,救护世间。看了释尊成佛以后的游化人间,苦口婆心去教化人类的事实,就明白释尊出家的真意。
在出家修学的过程中,释尊又有一番新的觉悟。原来当时印度流行的新宗教,主要的为定乐与苦行。禅定中,如无所有定与非想非非想定,释尊都会修学过。但觉得这还是不彻底的,不能由此正觉人生的真相。因此又到苦行林中与苦行者为伍,经历六年的苦行,但未了觉得这也不是正道。约克制情欲说,苦行似乎有相当的意义,但过分的克己,对于人类与自己,有何利益?这样否定了定乐与苦行,以敏锐的智慧,入中道的缘起观,完成圆满的正觉。释尊的正觉,是从己及人而推及世间,彻悟自他、心物的中道。深彻的慧照中,贯彻有同情的慈悲。
即人成佛 释尊是人间的圣者,这本是历史的事实。但释尊又给予深刻的含义说:‘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也’(增含而见品)。这是说:佛是人间的正觉者,不在天上。天上没有觉者,有的是神、梵天、上帝、天主们与他的使者。释尊是人,不是天上的上帝,也没有冒充上帝的儿子与使者,向人类说教。所以佛法是人间觉者的教化,也不像神教者假托经典——吠陀、新旧约、可兰经等为神的启示。这‘佛出人间的论题,含有无神论的情调。天上,依印度人与一般神教者的看法,是净洁的,光明的,喜乐的;而人间却充满了罪恶、黑暗与苦痛。但释尊从‘佛出人间’,‘人身难得’的见地否认他。理智的正觉,解脱的自由,在人间不在天上。所以说:‘人间于天则是善处’(增含等见品),人间反成为天神仰望的乐土了。人生,不但是为了追求外物的五欲乐,也不在乎尝受内心神秘的定乐;应重视人间,为正觉的解脱,而励行理智的德行。人类的心眼,早被神教者引上渺茫的天国;到释尊,才把他们唤回人间。据传说:印度的梵天——世界的创造者,为了无力拯救人间,诚恳的请佛为人类说法。印度的群神,都向释尊请教,自称弟子。天帝们需要正觉与解脱,反证他们的愚昧不自由。所以‘智者不属天,,要归依‘两足尊’(人)的佛陀。
释尊出在人间,所以是即人成佛的,是净化人性而达到正觉解脱的。释尊是人,与人类一样的生、老、病、死、饮食、起居、眼见、耳闻;这父母所生身,是释尊的‘生身’。同时,释尊有超一般人的佛性,是正觉缘起法而解脱的,这是释尊的‘法身’。释尊是人而佛,佛而人的。人类在经验中,迫得不满现实而又着重现实,要求超脱而又无法超脱。重视现实者,每缺乏崇高的理想,甚至以为除了实利,一切是无谓的游戏。而倾向超脱者,又离开现实或者隐遁,或者寄托在未来,他方。崇高的超脱,平淡的现实,不能和谐合一,确是人间的痛事。到释尊即人成佛,才把这二者合一。由于佛性是人性的净化究竟,所以人人可以即人成佛,到达‘一切众生皆成佛道’的结论。
自觉与觉他 佛陀的正觉,不单是理智的解悟,是明月一般的在万里无云的空中,遍照一切,充满了光明喜乐与清凉。现在,姑从自觉与觉他说。佛陀是自觉者,这不同声闻弟子的‘悟不由他’,是‘自觉谁你师,的自觉。佛法由释尊的创而流布人间,他是创觉者,所以称为佛陀。佛世的声闻弟子,虽也能正觉解脱,与佛同样的称为阿罗汉,却没有被称为佛的。所以我们说释尊是觉者,应重视他的创觉性。释尊本是人,而竟被推尊为佛陀了。这因为释尊在菩提树下,创觉缘起法相,离一切戏论,得到无上的解脱。佛陀的所以为佛陀,在乎正觉缘起法性,这是佛陀的法身。释尊证觉缘起法身而成佛,如弟子而正觉缘起法的,也能证得法身;不过约闻佛的教声而觉悟说,所以称为声闻。‘须陀恒名初得法身,阿罗汉名后得法身’(罗什答慧远书)。能得法身的佛弟子,是真能窥见佛陀之所以为佛陀的,所以释尊说:‘见缘起即见法,见法即见佛’。须菩提尊者的深观法空,释尊也推许他‘先见我身’。因释尊觉法而成佛,引出见法即见佛的精义。再进,那就是‘法身常在’。释尊说:‘我诸弟子展转行之,即是法身常在而不灭也’(遗教经)。法身的是否常在,依佛弟子的行践而定。有精勤的实行者,就有现觉法性者,有能见佛陀的所以为佛陀者,法身也就因此而实现在人间。佛法的不断流行,有不断的勤行者,法身这才常在人间而不灭,‘法身常在’的论题,是何等深刻、正确而有力!
释尊不忍世间的长此黑暗,不忘出家的初心,开始宏法工作。但释尊完满的自觉,为时代所限,不能彻底而详尽的发扬,只能建立适应时机有‘方便教’。方便教,揉合了一分时代精神——厌世的精神,使释尊的究竟道受到限制,但不是毫无真实。这方便教中蕴蓄的真实道,在佛法的流行中,已大大的阐发了。释尊是创觉者,弟子是后觉者,先觉觉后觉,觉觉不已的住持这觉世的大法,要如何才有可能?这唯有组织觉者集团的僧伽。毗奈耶中说:释削。所以依法摄僧,使佛弟子有,峨。裤团,是为了佛法久住,不致于如古圣那样的人去法灭。事实上,住持佛法,普及佛法,也确乎要和乐清净大众的负起责任来。这和乐僧团的创立,是佛陀慧命所寄。佛陀在自觉正法上,存在于法的体现中;在觉他世间上,存在于觉者的群众中。释尊说:‘施比丘僧已,便供养我,亦供养众’(中含瞿昙弥经)。这‘佛在僧数’的论题,表示僧团是佛陀慧命的扩展与延续。毗奈耶中说:有如法的和合僧,这世间就有佛法。这可见,不但‘僧在即佛在’,而且是‘僧在即法在’。这一点,不但证实释尊的重视大众,更了解佛法的解脱,不是个人的遁隐,反而在集团中,连自称‘辟支佛’式的头陀行者——隐遁而苦行的,也不许他独住,非半月集合一次不可,人间佛陀的真精神,那里是厌世者所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