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社始祖慧远法师赞
[明]蕅益大师撰
莲社始祖慧远法师,俗姓贾,雁门楼烦人。幼好学,博综《六经》,尤善《庄》《老》。二十一岁,师事道安。二十四,大善讲贯。晋孝武太元六年,至庐山,梦神告以“毋他往”。夕大雷电,林壑洞开,素砂布地,楩、楠、文梓充布地上。九江刺史桓伊,为建东林寺,殿名“神运”。尝谓:“诸种三昧,其名甚众。功高易进,念佛为先。”结社者有十八高贤,及一百二十三众,皆登安养。时江东经卷未备,禅法无闻,律学多缺。师令弟子,越葱岭远求得之。著《法性论》,创明“涅槃常住”之理。什师叹其暗与理合。安帝时,桓玄令沙门拜王。师致书谏止,著《沙门不敬王者论》。师居山三十年,专修净业。三见佛,不言。义熙十二年七月晦日,佛来迎云:“七日后,当生我国。”至八月六日,耆宿请以豉酒治病。师曰:“律无通文。”又请饮米汁,师曰:“日过中矣。”又请饮蜜水,乃披律寻文,卷未半,坐逝。寿八十三。赞曰:
念佛三昧宝,圆顿法中王,
挺生神圣士,勇猛独承当。
香象截流度,捣丸集众香,
大德矜细行,禅律咸舒光。
法性悟常住,僧仪超帝皇,
才识迈前哲,密证不自彰。
文成印乃坏,怡然返故乡,
高风千古在,归命附慈航。
〖录自《灵峰宗论·卷九·十八祖像赞》〗
清凉书屋点校·2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