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婺源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洪裕国介绍,7月3日凌晨5时许,执法人员在东门集贸市场,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出售一种褐色的禽类。经辨认确认,男子正在出售的是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嘴鸭。随后,执法人员将男子带回局里调查。据了解,该男子姓王,婺源县秋口镇人,7月2日晚,他在秋口镇的一条小溪里捕鱼,发现河岸边有许多野鸭。用灯光照射,野鸭一动不动,于是他临时起意,用渔网捕获了6只野鸭。次日凌晨,他带着捕来的野鸭,到东门农贸市场准备出售,还没卖出一只,就被执法人员查获。王某称他不知道这些野鸭是保护动物。
洪裕国告诉记者,随后执法人员在老北站农贸市场内,抓获了一名正在出售黑水鸡和环颈雉幼鸟的男子江某。据江某交代,他是婺源县中云镇人,7月2日晚,他在中云镇一水库附近,捕获了1只黑水鸡和3只环颈雉幼鸟,连夜赶到县城出售。同样没卖出去,他就被执法人员查获了。
据了解,执法人员随后将查获的野生动物,带到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蓝冠噪鹛自然保护区,全部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