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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制度

   日期:2014-12-22     作者:佛教展会    

  第六课 制度
  一、什么是佛教的僧伽制度?
  佛教对僧团的管理,以「六和敬」为主要的僧伽制度。六和敬不仅是建立僧团的重要基础,推而广之,也是建立清净和乐的佛化家庭,乃至安和乐利社会的重要根基。六和敬是:
  1.身和同住:在行为上不侵犯人,彼此互相帮助、尊重,平等和谐的生活,这是相处的和乐。
  2.口和无诤:在言语上和谐无诤,不妄语、绮语、两舌、恶口,彼此说话诚挚,语气委婉,这是语言的亲切。
  3.意和同悦:在精神上志同道合,不计较是非利害,不比较人我得失,养成开阔的胸襟、愉悦的心境,这是心意的开展。
  4.戒和同修:在法制上人人平等,大家养成奉公守法的习惯,公平合理的生活,这是法制的平等。
  5.见和同解:在思想上建立共识,对佛法有共同的认识,以佛法作为行事的最高标准,不越离轨道,这是思想的统一。
  6.利和同均:在经济上均衡分配,同享应有的福利与照顾,使大家都能有舒适、安稳的生活,这是经济的均衡。
  二、什么是佛教的信徒制度?
  佛教的信徒制度有:
  1.皈敬三宝:皈依三宝是学佛的入门。佛、法、僧三宝是佛教徒信仰的中心,也是超越世间的圣财。佛如光,能圆熟众生,是为世间的教主;法如水,能滋润众生,是为人生的真理;僧如田,能生长众生,是住持佛法的善知识。三宝的重要,就好比阳光、雨水、大地,缺一不可。唯有皈敬三宝,才得以长养法身慧命,升华心灵世界,跨越人生的藩篱。
  2.受持五戒:是信仰的实践。戒为一切善法的根本,戒的本质是不侵犯,从不侵犯中,完成身口意三业的清净。受持五戒,可以增长信心,可以生出功德,可以产生力量,可以人身平安,可以增加道念,可以慧由心生,可以获得尊重,可以产生和谐。
  3.听经闻法:凡遇有听经闻法的机会,要发心前往参加;或藉由研读经典,从中认识佛教的精神所在,提升信仰的层次。
  4.深信因果:佛教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如是因,得如是果的因果定律。佛经说:「菩萨畏因,众生畏果。」佛教徒要远离苦恼,不仅要明因识果,更要深信因果,不悖因果。
  5.护持正法:三宝弟子的责任是「护法」,即护持正法,为佛教贡献心力、财力、人力,都是护法的行为。譬如:对毁谤三宝者,挺身辩解;支持佛教教育的事业,培养佛教青年等。综言之,最重要的是不护持迷信、邪信的宗教,要护持正信的佛法。
  三、什么是「僧事僧决」?
  凡有关出家僧团之事,如:佛门清规及寺院各项职务的行事等,应该依止戒律的制订,遵循清规以及长老师长的公决,或依往例等原则办理。出家僧侣弘法,在家居士护法,如此,信众可以积极参于寺院各项护法、义工,协助僧众弘法的推动,以其丰富的社会资历,提供寺院事务的谘商,或对社会协助弘传与教化,也可办理文教等佛门事业。但若逢僧团发生任何事端,不评论僧团的好坏是非,以免滋生困扰;对溜单的僧众,不宜收留,以免犯「五逆重罪」中的破和合僧之过为要。僧事应由僧团全权处理,如此才能维护僧团的和乐、清净,信众也才能如法护法。
  四、在家居士可以经营管理寺庙吗?
  佛教自早期就有许多居士林、念佛会、莲社、各种善堂,都是由在家居士发心负责,其职务可以称林长、会长、社长、堂主,但不宜称「住持」,因住持为住持三宝之义。居士成立的团体,以从事佛教的慈善事业为主,不宜从事法会佛事经忏等。此外,婚丧喜庆的法事,应交由僧众负责。佛陀以「出家内弘,在家外护」为教团纲纪、佛法久住的准则,为令僧信和合、教团伦理有序,应各司其职,相辅相成,互助合作。
  五、在家居士可以从事经忏佛事吗?
  僧众负有住持佛法、广度众生的任务;在家居士则可在寺院中奉献服务、护法卫教,两者各有角色,不容混淆。尤其在家居士不可以越俎代庖,将经忏佛事作为谋生之道。
  六、僧信之间应如何相处?
  僧众对待信徒之道:
  1.教他佛法,助长家和。
  2.鼓励发心,爱家爱人。
  3.劝其正业,正勤正乐。
  4.传授正法,增加信心。
  5.老病死生,给予开导。
  6.人我烦恼,为其化解。
  在家信徒待僧众之道:
  1.四事供养,恭敬尊重。
  2.请转*轮,随缘学习。
  3.宣扬圣德,赞叹有道。
  4.护持道业,助其修道。
  5.随其修行,增益品德。
  6.令众无缺,广增僧信。
  七、如何认识寺院庵堂的性质?
  佛教修行者的修道场所称为寺院、庵堂、道场、精舍、伽蓝、兰若、丛林、讲堂、莲社、佛刹、学舍、念佛会、布教所、居士林等,现在一般均以「寺院庵堂」作为佛教的专用名称。
  「寺」,古为男众修行者所居,原为我国古代接待贵宾的官署。西域高僧竺法兰、迦叶摩腾到中国时,朝廷使其暂住于寺,后建白马寺使二人安居于此译经,此后「寺」即为佛教建筑的专有名词,白马寺也成为中国佛教史上第一座寺院。
  「院」,以学习为主,如佛学院。院,原意为周围有垣,转称为周垣或指回廊的建筑物,或指官舍等。直至唐太宗敕令建造大慈恩寺供玄奘大师做为译经的场所,名为翻经院,自此成为佛教建筑物称为「院」的端绪,一般以侧重文教方面者,称为「院」。
  「庵」,为女众修行者所住。是指出家人或隐遁者远离村落所居住的简陋草庵。后世特称比丘尼所居住的地方为庵。然而庵寺昔日原本通指僧或尼所居之寺,并不限于比丘尼所住之寺。
  「堂」,为在家学佛者共住的地方之通称。又指供奉佛像,或者作为讲经修行等用途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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