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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必须吃素吗

   日期:2014-12-23     作者:佛博会    

  不。素食虽是佛教鼓励的事,但却并不要求所有的教徒非得一律吃素不可。素食是大乘佛教的特色,是为慈悲一切有情众生的原故,所以在南传地区的佛教国家乃至出家的比丘,都不坚守素食;西藏的喇嘛,也不守素食。但他们不亲自杀生。
  因为,五戒的第一条就是‘不杀生’,信佛之后,如能实行素食,那是最好的事,若因家庭及社交上的困难,不吃素也不要紧,但是不可再去亲自屠杀,也不可指挥他人屠杀了。买了屠死的鱼肉回家,那是无妨的。(圣严法师著《正信的佛教》)
  学佛是否—定要吃素?
  (知义法师著《初机学佛决疑》)
  素食的目的,是为爱护众生的生命,要爱护众生的生命,就必须戒杀。不杀生,才是真正的仁慈!同时素食也是为了降伏我们的贪心,因为大家为了贪口腹,贪健康,贪长寿,才杀生的。
  我们学佛的目的是想成佛,因此更须依照佛法,切实去做,才能达到目的。但不杀生,是成佛的基本条件之一,既然愿意学佛,最好是能素食。可是你现在正在求学时期,只好顺应目前的环境,等到将来确实明白素食的道理和好处后再说。
  现在有些人贪求享受,认为素食营养不良,会影响健康,这是不明营养原理的极大错误。而肉食的人,难道就不病不老不死?其实素食的人,不但疾病少,寿命长,如能依佛法彻底去作,可以解决老病死的问题,而死只是死一次,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但肉食的人,依因果的道理说,实在很可怕!因为现在你杀害它的生命,将来它必会杀你的,这样不是等于自己杀自己?所以说,我们爱护众生,其实是爱护自己。如果大家明白了这个道理,保证不会也不敢杀了。
  下面介绍宋朝黄鲁直先生的两首诗作结语。
  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原同一种性,只是别形躯。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须,莫教阎老断,自揣看何如。
  劝君休杀命,背面复生嗔、吃他还吃汝,循环作主人。
  学佛必须要吃素吗?
  (出自《居士学佛100问》)
  在小乘佛教中,由于乞食的关系,允许吃三净肉302。但《梵网经》、《楞严经》、《涅槃经》等大乘经典,都明确禁止吃众生肉,认为吃肉是断大慈悲种。汉传佛教依大乘经典而有素食的传统,并以此成为汉传佛教的一大特色。藏传佛教同属于大乘佛教,可我见到的藏地僧人多是不禁肉食的。而一些学习密宗的人,似乎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还有素食者无法修气脉明点之说。不知对这个问题怎么理解?
  答:梁武帝根据《涅槃经》、《楞伽经》等诸多教典,出于悲心而著有《断酒肉文》四篇,主张僧尼应一律戒荤茹素,并自此之后使吃素成了汉地广大出家众都必须遵守的一项制度。不仅出家人要遵守食素之规,很多在家居士也纷纷效法,他们要么选择终生,要么选择在某些特定时段内吃素戒肉,凡此种种优良传统都是非常值得叹随喜的。尽管梁代以前的汉地佛教徒,未必将吃素定为人人都得遵照执行的规则,但无论如何,坚持素食的修为实在值得每一个大乘修行人赞叹、称扬。
  至于说到藏传佛教教义对待吃素的态度,首先必须声明的一点是:藏传佛教从未提倡、褒扬、赞叹过吃肉的习惯,更严厉禁止藏地的四众弟子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而杀生食肉。广大藏族民众自从佛教传入本地区之后,一直是以三净肉为肉食来源。而且藏地的高僧大德中,提倡素食的也代不乏人,比如乔美仁波切、如来芽、华智仁波切、钦则益西多杰、白玛顿登等大成就者皆提倡食素且严厉谴责了种种杀生罪孽及以血肉供养的陋习,并且他们当中的很多人还身体力行、吃素戒荤。而藏传佛教的创始人莲花生大师则在其伏藏品《三根本宝灯论》中说:‘肉食应次第性断除,……沙弥和比丘不能吃的肉有:怀孕而死、被杀害、自缢而死、未成熟、被火烧死、溺水而死、山上滚下摔死等众生之肉及□牛肉、圆蹄动物之肉,乃至血亦如此。欲知其广大深意应看相关三藏论典。’龙钦心滴的一代传人智悲光尊者也曾说过:‘我们今生当中所食之肉就像嘎达亚那尊者在化缘时所观察到的一样,皆是前世父母之肉。若是一个正直、有良知的人,对于屠夫所杀害的父母之肉,怎么忍心吃呢?如果静下心来思维的话,我们对这些可怜的如母众生必然会生起猛烈的大悲心。然而某些密咒士却放逸无度,饮酒啖肉,这和豺狼、鹫鹰已无有差别。’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所谓吃肉是藏传佛教不共传承的观点实乃无稽之谈,只不过因藏地地处青藏高原之上,作为存在于世界屋脊上的广大地区,偏僻的交通状况使其千余年来都与外界几乎彻底隔绝。加之这里严酷的自然条件所限,诸如高海拔、高温差、缺氧、严寒、永久冻土层等因素的影响,使得适宜于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农作物少而又少、数量可谓微乎其微。在这些不利因素的制约下,藏族人依然以青稞、糌粑作为日常生活的主要食物来源,在没有蔬菜、谷物的情况下,部分藏人才开始食用有限的肉食,因自然条件已无法让他们再做出别种选择。
  但有一点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那就是对任何一个问题的分析都不能把它简单化,特别是当这个问题本身就已是千头万绪、错综复杂时,更不能以偏概全、轻下断言。做出判断是容易的,但这个判断能在多大范围内适用就另当别论了,对吃肉、吃素的问题也应如是分析。一个明显且基本的事实是,就全世界范围而言,除了汉地以外,大多数信仰佛教的国家和地区,比如不丹、斯里兰卡、泰国、尼泊尔、日本等地,基本都是荤素杂食,并无吃素的明确要求。汉地的素食习惯当然是值得赞美和随喜的一个好传统、好习惯,但我们绝对不能因了这些地方的佛教徒吃肉就把他们摈出佛门,并进而诽谤说他们信奉的都不是佛法。每个地区、每个人的具体因缘都不可一概而论,更何况对藏传佛教的某些修行者来说,他们的种种行为自有其本身的深深密意,未达到他们的修证境界之前最好不要妄自揣测、轻下断言。
  许多密宗修行人在吃肉前都会以大悲心摄受所行,他们以念诵咒语的方式回向、超拔与自己有特殊因缘的众生;有些大成就者则以普通人无法揣摩的心地食肉,比如那若巴经常都要吃鱼、汉地的济公和尚也吃过狗肉。作为凡夫的我们对此等行为还是少评议为好,因对一个证悟者而言,什么行为方式都可以成为他大作空花佛事的载体。
  不过就一般状况来说,少数修学密宗之人把吃肉看成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之举,这只能表明他们根本不懂密宗教义,也不理解高僧大德们方便示现的密意。尤其是近年以来,随著藏地与外界交往的增多,越来越便利的交通使藏区的蔬菜、粮食品种愈加丰富。在这种情况下,已有非常多的密法修行人选择了素食,这真令人倍感欣慰。
  既然诸佛菩萨已在《大象力经》、《大云经》、《涅槃经》、《指经》、《楞伽经》、《善臂请问经》以及中观等经论中广说了吃肉之过,同为大乘法门的密宗当然不会视而不见、装聋作哑或故意找借口为自己辩解。只是希望人们都能本著全面的态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比如《梵网经》中就将食肉列为四十八轻垢罪之一,并非是根本重罪,故对此问题还需从长计议。于此有兴趣者不妨深入经藏,以资借鉴、参照。
  还有‘素食者无法修气脉明点’之说,更属言之无据。密法中主要是《时轮金刚》等续部著重强调气脉明点的修炼,但就在《时轮金刚大疏.无垢光疏》中,食肉的现象被重点遮止;宁玛巴的许多讲述大圆满修法的论典同样遮止吃肉;另外据我所知,别种教派的论典中也未见有此说。以修气脉明点来为自己的吃肉找借口、找理由等做法,在密宗中没有任何教理依据,也不可能符合密法教义。
  藏地某著名上师曾在近万名听法的四众弟子前,广讲吃肉的种种过患。受其感召,当时发愿吃素的弟子有数百名。再开法会时,给僧众供斋的饭食已改为以素食为主。藏地某著名堪布也一直赞叹吃素的好习惯,并多次对众人讲过,藏传佛教有许多不共的非常珍贵且有价值的传统,但食肉显然并不包括在内。吃肉对藏族人来说只是一个由自然条件影响下的饮食习惯,来藏地求法的汉族弟子,最应该留意的是无上密法的真正精髓,而不应是藏地的饮食习惯与传统。汉族修行者最好能保持他们原先在汉地时的素食习惯,特别是在当今这样一个杀气冲天的世界大气候下,我们更应该做慈悲与智慧的信使与先行者。
  同为大乘佛法流布的地区,在对待素食与肉食的问题上,观点、看法并不尽相同,但这并不妨碍各个地方、各种流派相互之间的互通有无、圆融无碍。
  佛教是以慈悲为本,禁止杀生的宗教,从道理和禁戒的角度上说,不应该吃众生的肉,应该吃素。不但修显宗的人应该吃素,修下三部密,特别是修观音、度母法的,按续部禁戒藏传佛教也要求吃素。
  《印光大师文钞菁华录》中反复劝告我们:
  ‘诸恶业中,唯杀最重。普天之下,殆无不造杀业之人。然则食肉吃素一关,实为吾人升沉,天下治乱之本,非细故也。其有自爱其身,兼爱普天人民,欲令长寿安乐,不罹意外灾祸者,当以戒杀吃素,为挽回天灾人祸之第一妙法。’(《(正)劝爱惜物命说》)
  ‘须知水陆飞潜诸物,同吾灵明觉知之心。但以宿业深重,致使形体殊异,口不能言。观其求食避死情状,自可悟其与人无异矣。吾人承宿福力,幸生人道,心有智虑。正宜敦天父地母,民胞物与之谊,以期不负人与天地并名三才,以参赞天地之化育。俾民物各得其所,以同受覆载,同乐天年而后已。倘其不体天地好生之德,恣纵自己饕餮之念。以我之强,陵彼之弱。食彼之肉,充我之腹。必至一旦宿福已尽,杀业现前。欲不改头换面,受彼辗转杀食,其可得乎。况肉食有毒,以杀时恨心所结故。故凡瘟疫流行,蔬食者绝少传染。又肉乃秽浊之物,食之则血浊而神昏,发速而衰早,最易肇疾病之端。蔬系清洁之品,食之则气清而智朗,长健而难老,以富有滋补之力。此虽卫生之常谈,实为尽性之至论。因俗习以相沿,致积迷而不返。须知仁民者必能爱物,残物者决难仁民,以习性使然。是以圣王治世,鸟兽鱼鳖咸若。明道教民,黏竿弹弓尽废。试思从古至今,凡残忍饕餮者,家门多绝。仁爱慈济者,子孙必昌。始作俑者,孔子断其无后。恣食肉者,如来记其必偿。祈勿徒云远庖,此系随俗权说。固宜永断荤腥,方为称理实义。’(《(正)宁波功德林开办广告》)
  ‘或曰:鳏寡孤独,贫穷患难,所在皆有,何不周济。而乃汲汲于不相关涉之异类,其缓急轻重,不亦倒置乎哉。答曰:子未知如来教人戒杀放生之所以也。夫人物虽异,佛性原同。彼以恶业沦于异类,我以善业幸得人身。若不加悯恤,恣情食啖。一旦我福或尽,彼罪或毕。难免从头偿还,充彼口腹。须知刀兵大劫,皆宿世之杀业所感。若无杀业,纵身遇贼寇,当起善心,不加诛戮。又况瘟疫水火诸灾横事,戒杀放生者绝少遭逢。是知护生,原属护自。戒杀可免天杀、鬼神杀、盗贼杀,未来怨怨相报杀。鳏寡孤独,贫穷患难,亦当随分随力以行周济。岂戒杀放生之人,绝不作此项功德乎。然鳏寡等虽深可矜悯,尚未至于死地。物则不行救赎,立见登鼎俎以充口腹矣。又曰:物类无尽,能放几何。答曰:须知放生一事,实为发起同人,普护物命之最胜善心。企其体贴放之之意,中心恻然,不忍食啖。既不食啖,则捕者便息。庶水陆空行一切物类,自在飞走游泳于自所行境。则成不放之普放,非所谓以天下而为池乎。纵不能人各如是,而一人不忍食肉,则无量水陆生命,得免杀戮。况不止一人乎。又为现在未来一切同人,断鳏寡孤独贫穷患难之因。作长寿无病、富贵安乐、父子团圞、夫妻偕老之缘。正所以预行周济,令未来生生世世,永不遭鳏寡等苦,长享受寿富等乐。非所谓罄域中而蒙福乎,何可漠然置之。子审思之,戒杀放生,毕竟是汲汲为人,抑止汲汲为物,而缓急轻重倒置乎。’(《(正)极乐寺放生池疏》)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轮回六道,互为父母、兄弟、妻子、眷属,互生。互为怨家对头,循环报复,互杀。佛于诸大乘经中,屡为劝诫,而见闻者少。即得见闻,而信受奉行者更少。于是佛以大悲,现诸异类,供人杀食。既杀之后,现诸异相。俾一切人,知是佛现,冀弭杀劫,以安众生。如蛤蜊、蚌壳,牛腰、羊蹄,猪齿、鳖腹,皆有佛栖。惊人耳目,息世杀机。载籍所记,何能备述。未杀之前,均谓是畜。既杀之后,方知是佛。是知杀生,不异杀佛。即非佛现,亦未来佛,杀而食之,罪逾海岳。急宜痛戒,庶可解脱。须知人物虽异,灵蠢互形。蠢人识暗,灵物智明。五伦八德,固不让人。其诚挚处,比人更深。敢以我强,杀食其肉。致令未来,常受人食。历观史籍,自古及今,凡利人利物者,子孙必定贤善发达。凡害人害物者,子孙必定庸劣灭绝。’(《(续)物犹如此序》)
  ‘念佛之人,当吃长素。如或不能,当持六斋,或十斋。【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为六斋。加初一,十八,廿四,廿八,为十斋。遇月小,即尽前一日持之。又正月,五月,九月,为三斋月。宜持长素,作诸功德。】由渐减以至永断,方为合理。虽未断荤,宜买现肉,勿在家中杀生。以家中常愿吉祥,若日日杀生,其家便成杀场。杀场,乃怨鬼聚会之处,其不吉祥也,大矣,是宜切戒家中杀生也。’(《(续)一函遍覆》)
  备注:
  302 【三净肉】 据十诵律卷三十七载,有三种肉,病者可食,称为净肉。(一)眼不见杀,自眼不见是生物为我而杀。(二)耳不闻杀,于可信之人,不闻是生物为我而杀。(三)不疑杀,知此处有屠家,或有自死之生物,故无为我而杀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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