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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界反腐十大案例

   日期:2014-11-17    
据中新社电,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17日在北京指出,中国佛教、道教场所“被承包经营”、非宗教活动场所“借教(宗教)敛财”、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混乱等乱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他也坦陈,下一步工作将面临更严峻考验。
 
党政领导干部推手“借教敛财”现象被正视
 
在国宗局17日在北京举行的经验总结会议上,下一步工作得到部署。王作安指出,要清醒看到,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存在的乱象,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涉及面很广,利益关系复杂,甚至有党政领导干部推波助澜,下一步工作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王作安具体提出了“加强督办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重点推动风景名胜区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争取纪检、宣传、组织、监察等部门和主流媒体支持,扩大联合督查范围,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等六方面要求。
 
良知媒体与民众充当宗教界护法
 
会议中透露,一年多来,中国各地排查出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等问题数百起,其中涉及非宗教活动场所的占全部问题的一半以上。
目前,山西五台山“佛国中心”、山东泰山景区、云南岩泉寺等佛教、道教场所“被承包经营”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一些地方党政领导过度开发佛教道教资源发展经济的偏差,得到了纠正,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产生了积极反响。
 
云南岩泉寺的借佛敛财乱象比较典型。2010年7月,湖南人龙某与岩泉寺所在的云南宜良县金星村委会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关于委托经营管理岩泉寺的协议》。龙某代金星村委会经营管理岩泉寺,每年向村委会上交720万元。2011年3月,经协商,双方又将上交款降到了每年432.5万元,并按月向村委会支付。
 
金星村委会将所得收益按该村农业人口每年人均发放350元生产扶持费,对60岁以上老年人按每月发给60元、100元、13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费,对金星小学学生和幼儿园学生进行教育补助。2010年,共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费72万元,生产扶持费196万元,学校学生补助开支70万元,总计338万元。
 
2011年12月20日,厦门游客邱某向宜良县派出所报警,称当天中午在岩泉寺游玩时被两名和尚以烧转运香为名骗走2000元,以捐款修罗汉金身可以保平安为名骗走15000元,合计17000元。《都市时报》报道了此事。次日,宜良县公安局在岩泉寺内将涉嫌诈骗的两名假和尚予以刑事拘留。其余6名假和尚也接受调查处理。同时,有关执法部门已对岩泉寺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鼓励公众监督“借教敛财”乱象
 
17日会议当天,国家宗教局还公布了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四地依法登记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今后该局还将分批对各地佛教、道教场所基本信息进行公告,以“方便社会公众识别和监督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有效制止违规开展宗教活动和假冒佛教道教教职人员欺诈信众、借教敛财”。
 
据悉,国家宗教局等十部门早在2012年10月8日,就联合发布了文件《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该文件重申对寺观的管理原则,再次明确寺观管理主体和非盈利性质,要求对寺观“被承包”、“被经营”、“被上市”等现象开展专项治理,并引导佛教道教界加强道风建设。
 
通报10个典型案例,以便公众识别
 
国宗局还通报了10个典型案例,以儆效尤,同时提高公众识别能力:
 
1、北京市清理雍和宫周边环境
多年来,北京雍和宫周边香贩云集,兜售高香大香,严重影响了寺院环境,损害了雍和宫的社会形象。2013年,北京市宗教局会同相关部门集中进行了整治。雍和宫开始实施免费赠香,燃香总量较之前下降了一半以上,香灰减少约三分之二。
 
2、山西省依法查处五台山“财神庙”、“佛国中心”
2013年2月,中央电视台曝光了五台山景区内非宗教场所“财神庙”、“佛国中心”非法开展宗教活动诈骗游客问题。山西省宗教局封存了“财神庙”的佛像,拆除了“佛国中心”。并清理非宗教活动场所和假僧尼、黑导游等。
 
3、黑龙江省综合治理牡丹江市宁安西来圣寺
西来圣寺是1998年经正式批准复建的佛教寺院。2002年以来,投资商挤走寺院原住持,长期把持寺院。黑龙江省宗教局向投资商下达停止组织一切宗教活动的决定书,将其清除出寺院,因投资带来的债务问题由法院依法立案处理。
 
4、浙江查处乌镇修真观“被承包”问题
2012年12月,多家媒体报道,修真观被景区管理部门承包给私人,并签下长期的承包协议,承包方雇佣假道士以算卦看相为名,欺骗游客烧高价香,购买高价法物。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5、福建省理顺泉州市晋江安海龙山寺管理体制
龙山寺是全国汉传佛教重点寺院、全国文物保护单位,长期由村民组织直接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混乱,存在利益纠纷。2013年,相关部门完成了从村民管理向僧人管理的平稳转变。
 
6、山东整治泰山景区“寺观被承包”等问题
2012年,多家媒体曝光了“泰山景区寺观承包牟利”问题,2013年11月,经过联合整治,泰山景区管委会终止了与文化旅游公司的经营合同,22处非宗教活动场所现由泰山景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媒体报道的乱设神像、乱设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款等现象得到整治,非宗教活动场所普照寺进驻的僧人也已迁出。
 
7、河南省解决南阳市淅川县香严寺多头管理、承包经营
2013年4月,媒体反映香严寺存在管理混乱、企业承包经营、文物屡遭破坏等问题,国宗局发函督促整改。
 
8、河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商城县云极观“被承包”
2006年,商城县当地乡政府与企业签订旅游开发合同,将云极观管理受益权转让给企业,经营期间的门票、庙内收入及景区范围内的收入归企业所有,庙观内人员归企业统管,系典型的“被承包”案例。2013年,相关部门通过法律手段推动解决云极观“被承包”问题,目前,商城县法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责令企业停止侵权行为,云极观实行自主管理。
 
9、湖南整治南岳衡山佛教乱象
多年来,湖南南岳衡山佛教戒律松弛、管理混乱,甚至出现和尚违法犯罪行为。也存在政府监管不力、个别公职人员插手寺院、借教敛财问题。经媒体曝光后,司法部门对违法犯罪问题立案查处。
 
10、云南依法查处宜良县“岩泉寺被承包”
云南省宜良县岩泉寺被承包、雇佣假和尚从事迷信活动、胁迫游客烧高香、诈骗钱财等问题被媒体曝光后,2012年,被有关部门撤销了3A级风景区资格,将寺院交由僧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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