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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患者在佛教道场断食诵经四天死亡

   日期:2014-12-19    
六旬男子何某患心脏病,听闻村民李某在家开的佛教道场,可以通过“断食诵经”疗法治疗各种疾病,于是慕名前往。不料,何某在道场断食诵经4天后死亡。为此,何某的家人起诉李某,索赔41万余元。昨天上午,房山法院窦店法庭认定,李某对何某的死亡承担60%的责任,判决赔偿27万余元。

  >>原告
  死者尸体仍在太平间
  据何某的妻子高某说,今年3月,何某被医院确诊为心脏病。今年5月6日,她陪同丈夫去李某家里治病。
  “说明病情后,李某说病可以治好,但得断食诵经,消灾祛病。”高某回忆称。何某当即决定留在道场开始断食诵经“免费治病”。高某陪了丈夫一天后回家,此后何某独自留在李某处。第4天,即5月10日晚,介绍人雷某来电说:“你的丈夫身体有些不对劲,快去看看吧。”
  当高某和家人赶到李某家的道场时,何某已经死亡,尸体被人从二楼抬到一楼。高某立即报警。高某说,她从警方得知,丈夫是因身体虚弱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
  高某认为李某没有行医资格,却要求何某断食4天,李某应对何某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1万余元。
  据了解,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何某的尸体至今仍放置在太平间。

  >>被告
  属公益行为做好事难
  昨天,被告李某未出席庭审,他的儿子作为其代理人出庭。
  被告方认为,何某“断食诵经”是自愿行为。李某之子出示了一份由何某书写的遗嘱,遗嘱大概内容是,何某自愿接受念佛断食疗法,生死都与被告无关。
  对此,原告律师反驳称,所有去李某处治病的人都需要写遗嘱,李某试图通过这种方式为自己免责,遗嘱应属无效。
  法官当庭宣读了警方的询问笔录,一位曾进行“断食诵经”的人说,在何某之前还有两人在被告李某的道场里去世,这两个人的家属没有报警。“他们是来这里‘往生’的,而所谓‘往生’就是在这里‘死’。”
  房山法院窦店法庭认定,李某对何某的死亡承担60%的责任,何某自身也需要承担40%的责任,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共计27万余元。
  宣判后,李某的儿子认为,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过高,但未表示是否会提出上诉。“做好事太难了,我父亲只是提供一个念经的场所,纯属公益行为。”李某儿子说。

  >>走访
  村民称被告曾是瓦匠
  在房山区窦店镇琉璃河二街村,有一座三层的小洋楼格外引人瞩目。小楼被刷成亮黄色,墙上还画有一朵莲花,旁边写着“阿弥陀佛”。小楼前是一个几十平米的小院,院里立着一座高3米有余的观音像,观音像前摆着一个一米多高的香炉。
  村民告诉记者,这就是李某开设的佛教道场,名叫“佛缘家”。道场已经存在好几年了,但小楼是近两年新建的。
  村里一位老人告诉记者,李某今年60岁左右,曾经是个泥瓦匠,后来又卖烟酒、开饭店,近几年办起了这个道场。老人说,很多外地的癌症患者来这里找李某念经治病,有没有用不知道。“李某以前经常请人在道场讲佛法,当时人气还挺旺的,但这几个月很冷清。听说道场看病、念经不收钱,但是如果显灵了,你不给点香火钱吗?”老人说。
  村民刘某告诉记者,李某在村里小有名气,远近皆知,但是大多村民并不会找李某念经看病。另据记者了解,目前李某仍在家中,但与念佛相关的活动已全部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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