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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召开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图文)

   日期:2014-12-27    
  
      

       西藏讯 12月22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2014年度全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这是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全国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等自治区领导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12月22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2014年度全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深入持久开展好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积极贡献力量。
  
  上午10时30分许,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出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吴英杰宣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政法委书记邓小刚宣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优秀驻寺干部和宗教工作优秀干部的决定。自治区和西藏军区领导许勇、齐扎拉、多托、丁业现、王拥军等出席。与会领导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陈全国在讲话中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深入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紧密结合西藏实际、站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统战、民宗部门努力推进、积极协调,各寺庙管委会和驻寺干部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广大寺庙僧尼积极响应、主动参与,推动创建评选活动深入开展,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僧尼的爱国爱教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促进了全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实践充分证明,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符合中央精神、切合西藏实际,顺民意、利长远,完全正确、非常必要,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国家有关部委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寺庙僧尼和各族群众的一致拥护、普遍赞誉。
  
  陈全国指出,各级寺庙管委会和广大驻寺干部,是创建评选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具体组织者、实际推动者,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开拓创新,深化服务、规范管理,不断开创干部驻寺工作的新局面。一是教育要有新举措。要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创新载体、典型示范,与广大僧尼一起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藏传佛教进步的教规教义、藏传佛教优良传统和爱国爱教进步人士的先进事迹,引导僧尼自觉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二是管理要有新进展。充分发挥寺庙僧尼的主体作用,推动管理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形成寺庙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服务要有新加强。一方面,要落实措施、拓展服务范围,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六个一”、“九有”、“一覆盖”、免费健康体检等利寺惠僧措施,把僧舍修缮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把寺庙文物保护纳入当地文物保护规划,不断改善寺庙基础设施和僧尼修行条件;一方面,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带着感情、带着关爱、带着真诚,帮助僧尼解决修行、学习、生活和家庭中的实际困难。四是素质要有新提升。要提高本领,既懂政策、又懂法律,既懂宗教、又懂管理;要敢于担当,真正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树好形象,严格遵守驻寺工作守则,尊重寺庙规章和僧尼习俗,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树立驻寺干部的良好形象。
  
  陈全国强调,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是优秀的宗教工作者和文化工作者,是我们党可以信赖的好朋友,要以创建评选活动为契机、为动力,继承发扬藏传佛教优良传统,争创和谐模范寺庙、争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在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长治久安中发挥积极作用。一要做爱国爱教的好僧尼。以十世班禅大师和帕巴拉·格列朗杰副主席等藏传佛教界爱国人士为表率、为榜样,坚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护国利民的优良传统,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坚决与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分裂破坏活动作斗争,努力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中作贡献。二要做遵规守法的好僧尼。秉持佛祖教诲、履行公民义务,强化法制意识、公民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正常宗教活动。三要做促进和谐的好僧尼。贯彻身心和谐、人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基本教诣,止人为恶、与人为善、引人向善,努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西藏中作贡献。四要做造诣精深的好僧尼。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丰富宗教知识、提高文化水平,充分挖掘藏传佛教教规教义中有利于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积极因素,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五要做护国利民的好僧尼。教化信众知恩、感恩、惜恩、报恩,自觉践行公民义务和社会责任,把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引导到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上来。
  
  陈全国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始终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不懈、抓实抓好。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把创建评选活动开展下去、不断引向深入;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加强协调;各级统战民族宗教部门要综合协调、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各级寺庙管委会和驻寺干部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参与支持创建评选活动的强大合力。二要树好工作导向。注重在驻寺工作中培养干部、发现干部、检验干部、选拔干部,注重提高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僧尼的社会地位和荣誉。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和各类新闻媒体要集中力量、大力宣传,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理解、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创建评选活动,争创和谐模范寺庙、争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的浓厚氛围。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在大会上发言。
  
  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省级领导同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武警西藏总队、西藏公安边防总队、西藏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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