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戒事项如下:
一、传戒时间:2015年11月14日(农历十月初三)至12月11日(农历冬月初一),戒期28天。
二、新戒名额:350名。
三、新戒人员条件:
1、求戒人员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心健康,是由政府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男众沙弥,年龄在20至59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佛学知识。
2、填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点击下载表格。
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2)剃度师号条及剃度师戒牒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僧装彩照4张;
(4)由市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也可统一体检);
(5)公安局无犯罪证明;
(6)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
3、求戒人员进堂前要背诵《朝暮课诵》、《沙弥律仪要略》和《毗尼日用切要》。
4、求戒人员每人缴纳戒费2000元(戒场结缘香包、海青、祖衣、七衣、钵、具)。
注: 外省求戒人员,必须由所在地省佛教协会征得传戒省佛教协会的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联系电话:13907215696、0716-8243576、13593869499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章华寺
(沙市红门路车站附近 )
荆州火车站至章华寺约20分钟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