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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举办第二期佛教“香花”教职人员培训班

   日期:2015-06-20     作者:佛事展    


培训班现场

梅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管雅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罗龙处长作宗教政策法规讲课

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夏志前博士讲课

佛宝网广东讯 2015年6月17日至18日,由广东省梅州市佛教协会主办的梅州市第二期佛教“香花”教职人员培训班在千佛塔寺举行,全市批准登记开放的佛教“香花”寺(庵)教职人员350多人参加培训。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主任罗龙,梅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管雅,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夏志前博士,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朱春粦,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市佛教协会会长、市佛教“香花”教职人员认定工作委员会顾问明慧法师,市佛教协会永久名誉会长、市佛教“香花”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委员会顾问瑞基法师,市佛教“香花”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委员会顾问田聪谋、李国泰及各有关县(市、区)民宗局负责人参加了开班仪式。
管雅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学习培训是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佛教“香花”寺庵和“香花”教职人员的规范管理,推动梅州市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工作的重要举措。希望参训学员充分认识举办佛教“香花”教职人员培训班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学习培训,正确理解和把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注重潜心修学,提高宗教学识,加强道风建设,强化持戒修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场所管理,发挥积极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此次培训邀请了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宗教研究学者、“香花”研究学者,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对宗教政策法规、佛教历史、佛教仪轨、“香花”文化内涵进行了深入讲解,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佛教“香花”是客家文化与佛教文化相结合的特殊宗教文化载体,在客家地区广为流传,已有300多年历史,现有佛事仪式30多套,其中“席狮舞”、“铙钹花”已分别列入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梅州市佛教“香花”活动场所有250多处,从事“香花”佛事活动的人员有700多人,目前已完成首期340多名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对规范“香花”寺庵管理,加强“香花”教职人员教风建设,传承保护佛教“香花”文化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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