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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协西藏分会会长: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有活力

   日期:2015-02-01     作者:佛事展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在拉萨召开(图:王淑)

佛宝网西藏讯 2015年1月11日,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在拉萨召开。会上,中佛协西藏分会会长珠康.土登克珠表示,藏传佛教只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有活力,现在藏传佛教具备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全部条件。
珠康.土登克珠认为,佛教的精髓是大慈大悲,不伤害众生,佛教的宗旨是普度众生。佛陀释迦牟尼云:“我教是个活教,跟我者应机应时,与时俱进”。因此弘扬藏传佛教也要紧跟时代,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藏传佛教不仅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也能为社会和民众做贡献。
“西藏民主改革后实现政教分离,符合宗教本质,成为政治标准化、宗教纯洁化。在西藏,藏传佛教各教派的鼻祖都是虔心追随佛陀且无任何贪念政治的人。佛陀释迦牟尼的教法有汉传、藏传、南传,在世界近20多个国家发展,唯独在西藏实行过政教合一。可想而知,说明了政教合一是不符合佛法的精神”,珠康.土登克珠介绍说。
为从根本上保障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在《宪法》中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进行了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的出台,更是细化了宗教信仰的合法权益。
“在西藏受佛教文化的影响,广大信教群众对佛教具有特殊的感情”,珠康.土登克珠说,“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信教群众对宗教知识的缺乏,冒充活佛、密宗师,披着宗教外衣,跳神、算命,为了钱财等目的欺骗他人,损害信教群众的身心健康,这些事情都应制止”。
珠康.土登克珠表示,在西藏,藏传佛教的宁玛派、萨迦派、噶举派、格鲁派,苯教等,只是在证道方面稍有区别,原则而言都是“赞三宝”,最终目的证悟成佛方面都是一样的,可谓“一家人”。回顾藏传佛教历史,各教派融洽的时候,佛法也弘扬得好。只有宗教和睦,才能更好弘扬佛法,护国利民,使众生得利。(文:王淑、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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