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嘉庆二十三年,江苏省无锡县北乡曹溪里,有王姓的儿媳,是一个泼辣凶悍的逆妇,平日懒于操作家事,一切煮饭洗衣,乃至打扫等杂务、都要老态龙钟的婆婆动手。可是婆婆年老力衰,对于家事的操作,当然不能做得理想,或是房屋打扫得不够整洁,或是菜肴烹调得不够味儿,因此时常遭受逆媳的恶言咒骂。
那逆媳的丈夫,亦即婆婆的儿子,是一个懦弱无能的人,坐视妻子忤逆自己的母亲,不敢加以劝导,更谈不上管教。邻居的人,有时看不顺眼,偶而从旁劝解,总无法遏制逆媳的恶性,至于婆婆本人,为了爱护孙儿,竟甘受逆媳的淩辱,逆来顺受,日子一久,逆媳益发肆无忌惮。
有一天,婆婆带著孙儿玩,不知怎的,孙儿跌了一交,跌破了头。逆媳认为是婆婆太不小心,以致跌伤了自己的儿子,竟对婆婆破口大骂。正在咒骂得凶狠,使婆婆痛心万分的时候,忽然乌云四布,大雨倾盆,不一会儿,房屋内外,都积满了水,逆媳两脚踏在泥地上,因泥地被洪水冲得很松,逆媳竟陷入泥土中,越陷越深,她不禁惊慌起来,急忙大呼:‘婆婆救我!婆婆救我!’婆婆看到媳妇陷入危急状态中,虽已忘了平日的怨恨,很想救她,但在狂风暴雨中,束手无策,逆媳身体的大部分,都已陷入地下深泥中了,放声痛哭起来,可是哭也无用,不到一小时,全身灭入地中。
狂风暴雨过后,邻居们把逆媳从泥地中挖掘起来,已经窒息毙命。这样的惨死,好像是被活埋一样,远近的人,看到逆媳死得如此的奇,都说显然是忤逆的现身恶报。当时有人作了一首诗说:
‘大地难容忤逆人,一朝地灭尽传闻。婆婆叫尽终无用,何不平日让几分!’(取材自万善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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